各位校友: 
  在百年校庆期间若有意向且自愿捐赠的,请注意如下几点: 
  (1)若方便,请签订捐赠协议(见附件,签字或盖章后返回我院),也可按校友的要求修改捐赠用途,以便我院协助开具捐赠专用收据,颁发捐赠证书等; 
  (2)若不方便签订,且没有特殊的指定用途,请麻烦在汇款时备注:用于土木学院事业发展,便于我们统计和办理; 
  (3)其它要求、实物捐赠以及具体事宜可与我院办张鑫淼老师(025-83786633)联系或协助办理。 
   感谢各位校友对母校的支持! 
 
  
    附件: 捐赠协议书.doc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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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0月22日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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